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1-03-23 17:17 字体: [ ]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水利行业管理重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有关水资源及防洪、抗旱、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文水资源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水库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相关工作。

5.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洪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信息化建设工作。

6.承担全市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组织审批和编制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河湖水系连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堤防建设和管理。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有关水利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市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11.负责市栖凤湖日常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聚焦强基补短,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全面落实项目投资“大比武”工作部署,按照“建成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要求,加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中小型续建水库工程施工方案,加快推进乐园、曲河、双峡湖、大寨、雷家河等5座中型水库及灌区项目,加快建设龙狮、黑山、禾丰、大沟、东阳沟等4座小型水库工程,确保尽早竣工投入使用。积极开展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广元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积极谋划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大型工程、利州区渔洞河中型水库、剑阁县老鹰嘴中型水库、旺苍县万家峡水库、嘉陵江右岸—白龙江左岸昭化区土基坝段防洪堤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

2.聚焦乡村振兴,打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战。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的工程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思路,坚持“统一规划、集中连片、以大带小”原则,通过潜挖配套工程、维修改造设施、延伸供水管网等措施,大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持续巩固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中型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完成新建渠道、改造渠道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有效灌面比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聚焦防汛减灾,打好水旱灾害防御阻击战。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夯实防汛责任、预案编制、物资准备、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等关键环节,牢牢把握防汛减灾主动权。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治江河洪涝与防治山洪灾害并重原则,加快推进嘉陵江朝天三滩堤防、白龙江鸭浮天雄堤防等重要江河干流、重要城镇堤防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减灾信息化、现代化、智慧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程抵御洪水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认真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六个责任人”制度和“三个重点环节”,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整治,加强已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度汛安全。

4.聚焦河湖保护,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保卫战。围绕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对照2021年河长制工作清单任务,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全面完成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积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三线一单”协调衔接工作,确保河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一江清水出广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青川河湖连通项目,继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大力实施水系绿化、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

5.聚焦自身建设,打好行业监督管理持久战。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扎实开展水利行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积极推进水利工程验收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全力营造良好水事秩序。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统筹推进其他各方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下属二级单位未单独编报
预算。总编制77名,在职人员总数69人。

广元市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广元市水土保持站、广元市水务综合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四川省广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广元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广元市栖凤湖事务中心、广元市河湖管理保护总站)。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69.9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96.10万元增长34.11%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69.9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96.1万元增长34.1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晋人员10名,增加人员经费;二是专项经费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59.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6.88万元,公用支出192.8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10.2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45万元,其中: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保护项目5.45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70.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69.96万元、上年结转2000.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7.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69.96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1096.1万元增加373.86万元,增加34.1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晋人员10名,增加人员经费;二是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6.45万元,占85.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9万元,占5.68%;卫生健康支出43.99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86.03万元,占5.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946.2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7.4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进人员10名。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0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2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涉水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监督等支出。主要用于水利法规执法培训、水法及水土国策宣传、法律顾问、涉水行政审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预算数为30万元,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预算数为10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0.7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 水文测报(项)预算数为169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主要用于水文事业单位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预算数为70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57.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防汛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预算数为1.25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10.2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09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增加2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0.40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0.5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2020年增加10人。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3.99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02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2020年增加10人。主要用于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86.03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6.1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2020年增加10人。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3.45万元,较20203.24万元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6.48%,我单位将向市财政局申请调减预算0.35万元,比2020年预算的3.24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缩减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市水利局核定车编7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3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2020年预算35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28.57%,用于3辆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缩减经费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与去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水利局单位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70.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45万元,其中:便携电脑2台共2万;打印设备1台共0.3万元;照相机及器材1台共1.5万元;空调4台共1.4万元;传真通讯设备1台共0.2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水利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330.2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施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和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2000247 站点地图  网站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