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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机构:广元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6-09-13 17:33 字体: [ ]
 

    广水函〔2016196

广元市水务局

关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任贤灵、程建伟代表:

您们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及时加强广元嘉陵江蓄水后市城区段的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3号)已转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们多年来对水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对于您们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研并组织专题讨论,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尽快加强嘉陵江城区段江边安全工作事宜

我局十分重视市城区河道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国卫”、“创国园”、“创环模”“创文明城市”等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大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城区河道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下河通道、休闲长廊、堤防等处安装、张贴了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二是河道巡查常态化,每天安排人员对堤防、休闲长廊等涉河工程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义务做好安全劝导工作。三是加强堤防、休闲长廊等设施的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四是针对上石盘电站下闸蓄水水位升高的情况,拟对市城区已建成堤防安装增补安全护栏,增添安全警示标识,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河道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力度,加强对人群活动密集的河段、水域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关于河道清污、清洁及两岸边环境治理事宜

2009年起,市城区河段已实行河道保洁常态化落实了专门队伍,随时进行水面打捞清漂、收捡滩岸垃圾。我局将按照“从高、从优、从细”的要求,坚持日常保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努力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滩无堆积物、堤岸无垃圾物的“三无”目标。目前,市政府已明确成立专门的城区河道管理机构(文件待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城区水域日常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改善河道及两岸环境,为宜居广元增添美色。

三、关于蓄水后河道管理和开发及河道湖泊保护和管理立法工作事宜

为加强市城区水域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根据市政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拟定《广元市城区雍水水域管理办法(送审稿)》,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查。

关于上石盘电站蓄水后的治理和开发问题,在《广元市城区雍水水域管理办法(送审稿)》中明确,库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市水务局负责统筹管理城区水域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编制城区水域综合规划。上石盘电站蓄水后形成的水域已经市政府同意命名为“栖凤湖”。

真诚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水务工作。此答复若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张新国,电话:13628120939

广元市水务局

2016719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广元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719日印发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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