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39号)和省水利厅《关于申报四川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的通知》(川水函[2016]1099号)的要求,我市各县区积极参加节水型社会建设申报工作。经方案初审、竞争立项等申报流程,青川县、朝天区、剑阁县成功入围四川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名单。节水型社会重点县的建设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防控与治理并重,持续推动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