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流域(含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工作,7月20日,县水利局副局长靳德志主持召开全县取水工程整治培训会,详细解读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的填写要求。各乡镇水利员参加会议。
截至7月15日,我县共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426处,登记155处,确定许可保留类44处,退出类3处,整改类108处,目前已经完成退出、整改28处,还有80处需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下一步,将按照《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强核查,将应办理取水许可的取水设施全部纳入整改,有序推进我县水资源利用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