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组织编制了《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43;姓名:杨占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位于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用地西、北面为袁家坝工业园区规划道路,项目西侧为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距离本项目约200m。本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工程组成,建设1栋办公楼,2栋生产厂房、1栋成品库房及1栋值班室。项目总占地面积1.3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预计土石总挖方量0.09万m3,土石方回填0.14万m3(含表土0.05万m3),借方0.05万m3(为外购表土),无永久弃方产生。项目土建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20年1月正式开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0年12月,工程总工期为1年(12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车女士;联系电话:13881235933。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董先生,监督电话:0839—3263607。
附件:1、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兴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 |
2.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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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