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组织编制了《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43;姓名:杨占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位于广元市剑阁县碗泉乡泉水村一组,项目四周为林地,周边无居民居住点;项目建设区由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3部分组成;建设育肥圈舍3600m2,管理房约300m2,饲料加工房100m2,沼气池约300m3,沉淀池600m3,场内道路占约1300m,预计年出栏4800头育肥猪。项目总占地面积1.05hm2,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3465m3(含表土2300m3),回填量为1475m3(含表土310m3),表土综合利用1990m3(周边旱地覆土),无永久弃方产生。项目土建投资225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5月正式开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0年12月,工程总工期为0.67年(8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83797924。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杨女士,监督电话:0839-6600278。
附件:1、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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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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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剑阁县碗泉乡浩刚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