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苍溪县水利局对6个涉嫌存在未批先建,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会议通报了被约谈单位存在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场宣讲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情形,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时限。被约谈单位逐一汇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被约谈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切实履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义务,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依法开展自主验收,做知法、守法、诚信单位,共同守护苍溪青山绿水。三是逾期不补办手续,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