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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用河道砂石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 2022-04-22 浏览量: 8365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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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村民因生活自采自用少量河道砂石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该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981223660

电子邮箱:2696146567@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用河道砂石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用河道砂石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村民因生活自采自用少量河道砂石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村民自用河道砂石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    例》要求,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督管理责任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责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统筹协调,着力维护河道采砂管理良好局面。

(二)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各县(区)在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时,要综合考虑村民自用砂石情况,统筹做好村民自用河道砂石地点的规划。要做好采砂规划编制衔接工作,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基本实现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采砂规划全覆盖。坚决杜绝无规划开采、边规划边开采的行为。

二、明确操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一)适用范围

村民因生活自用少量砂石的范围为:村民维修、新建自用生活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二)自用数量

村民因生活自用少量砂石,一般不超过50立方米。

(三)办理程序。按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村民因生活自用少量砂石需到河道采挖的,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在河道采砂规划规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采挖。采挖的砂石不得销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村民自用自采河道砂石的情况向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程序为:

1.由村民提出申请;

2.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

3.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在河道采砂规划的可采区和可采期,就近确定采挖地点、方式、数量、期限等,提出相关要求,并在村民所在村及采砂河段属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

4.乡(镇)人民政府将村民自采自用河道砂石的情况报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村民按照确定的采挖地点、方式、数量、期限等相关要求,在规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实施采挖;

6.村民自采结束后,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

人民政府督促其做好场地清理、平整等事项。

三、加强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秩序

(一)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审核管理。各地要对村民自用砂管理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准确掌握村民自用砂管理情况,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执行村民自用砂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河道采砂规划确定当地村民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场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村民自采自用砂石为名非法开采和销售砂石,确保村民自用砂管理规范有序。

(二)明确管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村民自用砂开采的监督管理,坚持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确保安全,维护河道良好生态。要严格村民自用砂适用范围,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禁采区和禁采期等规定。严禁采用船采和机械明坑深采的方式进行,采砂后应及时平整河道。要统筹做好河道砂石与机制砂、碎石等砂石供应,做好村民自用砂石保障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河道采砂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河湖管理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导,确保监管实效。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开区管委会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积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河道采砂监管。要正确区分村民合法合规自采自用河砂与河道非法采砂,严厉打击以村民自采自用河砂为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的行为。对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超范围采挖、以自用为名开采销售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村民自用砂管理中乱用、滥用职权或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广元市村民申请自用河道砂石流程图

      2.广元市村民自用河道砂石申报备案表(样表)

 

 

                 

附件:
附件1.广元市村民申请自用河道砂石流程图.doc
附件2.广元市村民自用河道砂石申报备案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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