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元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2-06-14 浏览量: 4984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不断推动招投标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全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2〕223号)要求,制定《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水利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8

 

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持续巩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果,不断推动系统治理取得新突破,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特制定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切实优化交易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严肃问题查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不断改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治理任务

(一)建立健全行政监督部门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在各级系统治理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工作会商、重要政策事前沟通、疑难问题共同分析、重大案件共同研判等方式,持续凝聚监管合力,推动各级各部门行政监督工作规范统一;健全与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常态化沟通机制,认真组织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研判会商,积极推动全行业投诉举报及办理情况信息共享,建立招投标投诉、信访处理及线索和案件移送等协调机制;落实各级各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强化行业指导,坚决纠正“自设权利”“增设程序”等行为,破除“缺位”“越位”等现象,建立招投标领域“两书一函”制度,推动各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职。

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城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部门配合。

(二)持续推动招投标制度规则优化完善。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则保留目录和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审核把关机制,落实“增减挂钩”要求,确保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按规定征求同级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其他行业的,同时征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确保符合上位规定。探索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积极推动招投标领域制度创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配合。

(三)继续加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强化《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加大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深化警示廉洁教育,筑牢依法廉洁评标底线,持续开展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调查处理(处罚)、记分工作,并按时报送评标专家复核、查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对评标专家“一标一考核”制度,如实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表》《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现场考评表》。

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城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强化标前监管,坚持招标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条款合法性承诺制,落实招标人将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载入招标文件,加强对招标文件发出后的监督检查。持续强化以项目为核心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采取“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分行业常态化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继续加大对招投标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对违规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各级各行业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城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畏难情绪等问题,确保治理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对系统治理工作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专人转岗,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纵深推进。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6月底前完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开展招标投标项目的自查整改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坚持“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工作模式,9月底前完成本行业监管项目的核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逐一核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11月底前组织完成治理成效“回头看”,市发展改革委将随机开展跟踪督查。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区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1次“解剖式”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治理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沟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治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信息的收集共享,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每月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系统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2、3、4、5),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年工作总结

 件:1.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2.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信访办理情况台账

       3.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复核及查处台账

       4.2022年广元市深化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问题处置台账

       5.2022年分行业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情况表

附件:
附件1.广元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doc
附件2.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信访办理情况台账.doc
附件3.2022年广元市工程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复核及查处台账.doc
附件4.2022年广元市深化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问题处置台账.doc
附件5.2022年分行业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情况表.doc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7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