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全县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能力,近日青川县水利局通过局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林忠主持会议并作主要宣贯。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做到学深、弄懂、悟透,从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严格取用水管理,落实好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等各项工作,提高全县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要进一步深入宣传引导,在取用水户、企业群众等对象群体中广泛宣传,持续开展节水保水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青川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