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地处四川盆地北缘、大巴山南麓丘陵地带,2022年全年降雨量仅809.3毫米,较常年偏少20%,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紧扣“治水兴县”工作主线,严格管水、科学治水、高效节水、全民惜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按2020年可比价计算)较2020年下降17.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2020年可比价计算)较2020年下降18.52%。2022年成功创建全国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一、坚持机制先行,严格管水
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县级各职能部门分工,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将节水工作各项指标纳入党政目标绩效考核,把节水工作与评先评优相结合,推进节水工作不断上台阶、见成效。明确全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动节水政策制度体系和技术装备创新。
二、加强河湖管理,科学治水
一是强化河湖源头治理。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嘉陵江、东河等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15座水电站生态流量全面达标。完成嘉陵江、东河两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完成27条河流河湖划界的界桩埋设、数据入库和成果验收工作。二是加强河湖健康治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嘉陵江(苍溪段)沙溪等3个国家饮用水源地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水质优良率达100%。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20条,建成污水处理厂(站)34座,城镇污水综合处理率达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持续开展绿水专项行动,全县工业园区的废污水收集处置率达100%,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转运处置占比100%。三是开展河湖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城市园林建设,进一步优化梨仙湖湿地公园及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成苍溪县白鹭湖(白桥水库)及白驿河、双河、沙溪浩3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节水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三、突出标本兼治,高效节水
一是强化农业节水。结合“十四五”水利总体规划和万口当家塘建设,有效推进亭子口灌区一期项目(苍溪段)、乐园水库灌区、移民项目灌区骨干渠、山坪塘及渠系整治(救灾资金)建设和兴建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进一步优化全县安全水网布局。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1.24万亩、高标准农田4.3万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补贴机制,农业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484以上,有力保障粮食稳产增收。二是强化工业节水。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普及使用率达到100%。加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严格跑、冒、滴、漏、渗常态管理,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稳定控制在10%以下。三是强化居民节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完善水价运行机制。
四、常态宣传引导,全民惜水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契机,组织各单位开展水法宣传骑行、主题班会等活动,集中宣讲涉水法律;发出《节约用水倡议书》,强化全民爱水、惜水、护水、治水意识。2022年,苍溪县被评为《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学校等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建成节水型单位114家,绿色节水、健康用水、全民爱水氛围浓厚。
木无本必枯,水无源必竭。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十六字”治水思路,持续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不断强化全民节水意识,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建设“红色苍溪、醉美梨乡”提供坚强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