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广元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市场主体库
八、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九、广元市水利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2022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十一、广元市水利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广元市水利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7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3268081,传真:0839—3263287。
(一)行政执法机构设置1个:
综合执法科:承办全市重大复杂案件、跨行政区域案件和上级及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及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和调解各类水事纠纷;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水土资源、保护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等水文监测有关设施;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佩军,0839—3260518。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室设置1个:
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利行业管理重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水利政务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处理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争议,依法纠正违法、不当水利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受理全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举报及处理等相关职责。
科室负责人:邓明骏,0839—3261951。
二、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
姓 名 |
证件编号 |
1 |
洪 武 |
23070018041 |
2 |
董 忠 |
23070018030 |
3 |
赵炳玉 |
23070018022 |
4 |
唐晓娟 |
23070018033 |
5 |
贾晓凤 |
23070018023 |
6 |
闫小艳 |
23070018024 |
7 |
雷 剑 |
23070018025 |
8 |
侯 军 |
23070018046 |
9 |
任智勇 |
23070018045 |
10 |
李佩军 |
23070018034 |
11 |
宋大强 |
23070018027 |
12 |
赵 峰 |
23070018035 |
13 |
王永森 |
23070018043 |
14 |
谢锐敏 |
23070018028 |
15 |
肖杰文 |
23070018029 |
16 |
吴方元 |
23070018038 |
17 |
赵小兵 |
23070018031 |
18 |
徐 慧 |
23070018039 |
19 |
张露玲 |
23070018042 |
20 |
曾 琴 |
23070018026 |
21 |
李 沅 |
23070018037 |
22 |
邓明骏 |
23070018036 |
23 |
唐杰章 |
23070018032 |
24 |
邱 丹 |
23070018021 |
25 |
吴 亚 |
23070018048 |
26 |
王 潇 |
23070018047 |
27 |
安芸杰 |
23070018050 |
28 |
王 新 |
23070018044 |
三、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广元市人民政府网、广元市水利局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008450401&areaCode=510800000000
https://www.cngy.gov.cn/govop/show/20220706172652-15460-00-000.html
http://water.cngy.gov.cn/New/show/20220617085844155.html
四、广元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一)重大行政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二)重大行政处罚:
1.涉及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
2.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对公民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八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5.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6.其他较重的水行政处罚;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广元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广元市司法局四楼)
电话:0839-3260325。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广元市水利局306室),电话:0839—3261951。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水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执行标准的通知》
七、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市场主体库
(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序号 |
检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比例 |
牵头部门 |
1 |
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行政检查
|
在建水利工程业主单位及参建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1.参建主体企业和个人资质检查; 2.对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及法人组建等手续的检查; 3.参建主体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过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抽检资料、大宗材料出入库登记等事项监督检查; 4.参建主体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梳理和执行的监督检查; 5.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年6月—11月 |
100% |
市水利水电综合服务中心 |
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
生产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1.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情况; 2.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情况; 3.水土保持制度建设情况; 4.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5.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 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年4月—11月 |
10%—50% |
市水土保持站 |
3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招标业主单位、投标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1.检查业主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 2.投标单位是否按规定投标、是否履行投标承诺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2023年6月—11月 |
20% |
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
4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涉河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是否按行洪论证批复组织实施。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年6月—11月 |
20% |
河湖管理科 |
5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取、用水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1.是否办理有效取水许可证; 2.是否按要求报送取水计划和总结; 3.是否规范开展取水计量; 4.是否超计划超许可取水; 5.用水指标是否符合节水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3年6月—11月 |
20% |
水资源科 |
(二)市场主体库(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https://59.225.206.64:8090/#/checkoutobject/enterprise)
序号 |
企业/单位/项目名称 |
主体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项目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1 |
广元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42282713A |
宗庆后 |
2 |
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AT1TP76 |
曹冲 |
3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86CT21D |
郭庆峰 |
4 |
四川白龙湖饮品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CMUJ1K |
翟英杰 |
5 |
广元娃哈哈启力食品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689948722Y |
吴金苗 |
6 |
广元市国开水务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ACLA964B |
向家锐 |
7 |
广元西洲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75293473G |
梁振杰 |
8 |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549131 |
张勇 |
9 |
广元市诚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11769967229M |
张开波 |
10 |
四川省亭子口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1300MA69EX2Y36 |
廖建强 |
11 |
四川省七盘关曙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12MA7FW39Y1P |
张广洋 |
12 |
四川广元天润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6233113XK |
赵小平 |
13 |
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MA62YPK007 |
孙磊 |
14 |
广元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79643450H |
李缘 |
15 |
广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348608947 |
赵智 |
16 |
广元市耀阳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MAACG35G4A |
李大艳 |
17 |
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51A89T |
廖伟宏 |
18 |
广元大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6LLCT9G |
付强 |
19 |
广元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6T0A21H |
李大艳 |
20 |
广元市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31639385Y |
田东平 |
21 |
广元万贯川陕甘五金机电建材城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524D4M |
曹明果 |
22 |
广元和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MA68YLNA6Y |
刘丹 |
23 |
广元邦泰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085812840E |
张娅 |
24 |
四川省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000599993095P |
袁致平 |
25 |
广元市天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073971932L |
章华宣 |
26 |
广元海和洋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27451574R |
郭晓玲 |
27 |
广元市昭化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11345711123U |
李杨扬 |
28 |
广元市至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67638697L |
陈锡科 |
29 |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86659906L |
殷扶炯 |
30 |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589H5L |
孙绍兵 |
31 |
广元市科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742274094H |
王开福 |
32 |
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345712302B |
祝子银 |
33 |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A6FU79U |
董胜勇 |
34 |
四川国开永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7DG1F83 |
王雄 |
35 |
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MA6BN8HL5W |
何宗军 |
36 |
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205803587W |
杨艳辉 |
37 |
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BHHM58T |
杨红星 |
38 |
四川弘安医药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90491857D |
仲永龙 |
39 |
四川省天然气广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0008337156X7 |
梁忠 |
40 |
广元市昭化区泓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110603402691 |
马培义 |
41 |
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5QDW89J |
连建平 |
42 |
广元半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MA649K814U |
金山 |
43 |
广元市宏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2058197653 |
马宁 |
44 |
广元空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06445516XF |
罗斌 |
45 |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4512668528 |
朱兰徽 |
46 |
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0807266608 |
王强 |
47 |
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3PALXL |
马长风 |
48 |
广元千润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345862650L |
张碧图 |
49 |
四川广元金泰半山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AU2QG23 |
金山 |
50 |
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703MA699QYG3F |
唐承平 |
51 |
广元市黑石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6HA2E00 |
贺聃 |
52 |
广元市鸳鸯池国有林保护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205804125X |
贯大勇 |
53 |
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708986557B |
杨剑 |
54 |
广元广曌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86461348Y |
张伟 |
55 |
广元交投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0949547288 |
叶华 |
56 |
广元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MA6AQGTK06 |
杨建军 |
57 |
四川广元港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2085849272C |
王军鹏 |
58 |
广元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51024818F |
黄志舟 |
59 |
广元市昊达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575267072C |
张雯雯 |
60 |
中广核(剑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23MA62535Y5H |
章军剑 |
61 |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11MA6257PX57 |
陆斌 |
62 |
青川县健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 |
91510822066762980A |
饶正令 |
63 |
广元市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MA6251WY1Y |
张玮 |
64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元车务段 |
企业 |
91510802MA6250P9X9 |
任毅搏 |
65 |
四川泽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国际大酒店 |
企业 |
91510802MA68JP613A |
李化 |
66 |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20580423X2 |
邱雷 |
67 |
广元女皇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 |
915108000974318939 |
贺利玲 |
68 |
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企业 |
12510700G53278483J |
仇良 |
69 |
广元市中医医院 |
事业单位 |
12510700451266238N |
杨帆 |
70 |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125107235975360695 |
张恒源 |
71 |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事业单位 |
12510703MB0T27146L |
仇良 |
72 |
广元市朝天区水库事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12510703MB0Q251487 |
仇良 |
73 |
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 |
事业单位 |
125107013457946001 |
仇良 |
74 |
苍溪县乐园水库事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12510724584234731L |
杨帆 |
75 |
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125107240807379337 |
杨帆 |
76 |
剑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 |
事业单位 |
12510721555791686X |
杨帆 |
77 |
旺苍县水利科技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12510722771652197U |
杨帆 |
78 |
苍溪县乐园水库引水工程 |
项目 |
|
王安平 |
79 |
大沟水库灌区工程 |
项目 |
2019-510812-50-01-392968 |
杨帆 |
80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潜溪河中子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2020-510812-76-01-500455 |
毛维海 |
81 |
双峡湖水库灌区工程 |
项目 |
2017-510000-76-01-106464 |
王雅云 |
82 |
四川省朝天区广坪河羊木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2020-510812-76-01-500439 |
杨帆 |
83 |
大寨水库三标段 |
项目 |
|
魏歆宇 |
84 |
嘉陵江支流广元市昭化区南河东山拣银岩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2103-510811-19-01-673687 |
周娟 |
85 |
嘉陵江支流广元市昭化区南河青树大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GY20220608 |
张倩 |
86 |
广元市雷家河水库工程 |
项目 |
|
王添棋 |
87 |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周家坝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
沈建 |
88 |
青川县清江河竹园镇东曹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GY20210819(GC)001 |
辜海林 |
89 |
青川县曲河水库电站工程 |
项目 |
GY20210927(GC)004 |
赵怀坤 |
90 |
四川省青川县东阳水库工程 |
项目 |
|
辜海林 |
91 |
剑阁县禾丰水库工程 |
项目 |
|
敬国丽 |
92 |
旺苍县三合水库工程 |
项目 |
GY20220727(GC)003-001 |
梁丽 |
93 |
四川省旺苍县盐井河盐河乡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GY20220425(GC)002 |
安开浪 |
94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5标段 |
项目 |
GY20191011(GC)001 |
安开浪 |
95 |
四川省旺苍县恩阳河水磨乡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 |
GY20210518(GC)001 |
梁丽 |
96 |
旺苍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张华镇) |
项目 |
2020-510821-77-01-434465 |
刘迅 |
97 |
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段公路改建工程(K2+866.141—K4+800段)中桥及涵洞 |
项目 |
2019-510800-48-01-417811 |
王强 |
八、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司发通〔2004〕167号)
(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 》( 办政法〔2016〕229号)
(三)《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四)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元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广元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府法发〔2018〕16号)
九、广元市水利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双随机抽查结果(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https://59.225.206.64:8090/#/business/result/check-result)
(二)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
http://water.cngy.gov.cn/search.html?kw=%E8%A1%8C%E6%94%BF%E8%AE%B8%E5%8F%AF&t=&ot=&dt=
(三)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http://water.cngy.gov.cn/New/show/20230111162755894.html
十、广元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比照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50号)
十一、广元市水利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事项划分 |
检查内容 |
监管方式 |
1 |
取水监管计划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取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监管。 |
双随机、一公开 |
2 |
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行为监管计划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市场主体资质条件、招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 |
3 |
水利工程专项监管计划 |
重点检查事项 |
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与管理、建设程序、强制性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执行、“四制”执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验收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重点监管 |
4 |
河湖管理专项监管计划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 |
双随机、一公开 |
5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管。 |
双随机、一公开 |
(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广元市水利局不予、免予处罚清单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规定 |
适用条件 |
1 |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投资额在三万元以下,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的,不予罚款。 |
2 |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
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1%以下的,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排除阻碍的,不予罚款。 |
3 |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
垃圾、渣土在5立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清除的,不予罚款。 |
4 |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
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未产生危害后果的,不予罚款。 |
5 |
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
种植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的,不予罚款。 |
6 |
围湖造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围湖造地在1000平方米以下,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的,不予罚款。 |
7 |
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围垦河道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的,不予罚款。 |
8 |
擅自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或者未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二万元以下,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排除影响的,不予罚款。 |
9 |
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限期验收防洪工程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投资额在十万元以下,经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验收的,不予罚款。 |
10 |
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法行为未对防洪工程设施造成损坏,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不予罚款。 |
11 |
生产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提供虚假监测结论的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提供虚假监测结论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规定期限改正且不存在水土流失危害后果,没有违法所得的,不予处罚。 |
12 |
破坏、侵占、毁损防洪排涝设施。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破坏程度轻微,不影响防洪排涝功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予罚款。 |
13 |
向行洪道倾倒固体废弃物。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废弃物不影响行洪能力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予罚款。 |
14 |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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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给予警告。被许可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的水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防洪安全、水利工程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水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当事人取得水行政许可后,尚未开展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活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撤销水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不予罚款。 |
15 |
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之一的。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被许可人有《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应当给予警告或者降低水行政许可资格(质)等级。被许可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从事非经营性活动未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改正、消除影响的,给予警告,不予罚款。 |
16 |
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水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从事非经营性活动未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改正、消除影响的,给予警告,不予罚款。 |
广元市水利局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适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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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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