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东河流域苍溪段杨牟寺水电站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苍溪县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苍溪县东河流域苍溪段杨牟寺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广元市水利局反映。
广元市水利局监督电话:0839-3263745
建设单位联系人:付毅强 电话:18080069665
附件:
1、苍溪县东河流域苍溪段杨牟寺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苍溪县东河流域苍溪段杨牟寺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苍溪县东河流域苍溪段杨牟寺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苍溪县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