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27号)和《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水保委发〔2020〕1号)要求,我站已完成各县区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等次:昭化区人民政府、旺苍县人民政府、利州区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朝天区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青川县人民政府。
广元市水土保持站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