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县区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27号)和《广元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水保委发〔2019〕2号)要求,我站已完成各县区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朝天区人民政府、昭化区人民政府、旺苍县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
(二)良好:青川县人民政府、利州区人民政府。
广元市水土保持站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