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组织编制了《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库在库编号:CSZ-ST080;姓名:林绵涛)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位于剑阁县普安镇水池中药材园区,行政区划上属于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水池村,建设单位为剑阁县林业局,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道路长5.07km,道路路基宽度3.6-5.1m,路面宽度3.0-4.5m,C30砼路面;排水渠3.65km,矩形渠,尺寸为40*40cm~80*80cm,C20砼浇筑。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73公顷,临时占地0.15公顷,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林地、耕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土石方挖填总量4.7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2.38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0.1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2.38万m3(含表土回填0.18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土建投资为52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资金。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建设总工期为28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13981273457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联系人:王老师;监督电话:0839-6600278。
附件:1.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
剑阁县林业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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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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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剑阁县水池中药材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