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广元市清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流域概况
广元市清江河属白龙江右岸一级支流,嘉陵江二级支流,流域面积2857km2,河流全长207km,依次流经广元市青川县、剑阁县和利州区。
二、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清江河流域,流域面积2857km2,涉及青川县、剑阁县、利州区3个区县部分范围。
(二)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2024年,规划水平年:近期2030年,远期2040年。
(三)规划任务。以治理水患、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优化水力资源开发等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环境、维系生态平衡为根本出发点,以保障饮水安全、粮食安全、重点领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核心,逐步建立与各领域合理治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促进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规划内容。规划包括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规划、供水及灌溉规划、水利发电规划、流域生态保护规划、流域管理规划等。
三、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39-3265364
E-mail:295758255@qq.com
四、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26-1号东城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赖工
电话:18382053800
E-mail:1034362583@qq.com
五、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清江河流域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1)通过对规划内容的分析,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等,收集上层位规划和规划所在区域战略环评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规划区域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资料。
(2)识别清江河流域的环境敏感对象和环境限制性因素。
(3)调查评价流域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4)预测评价规划全面实施后的环境影响。
(5)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的合理性。
(6)根据分析预测成果及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提出推荐开发方案,并制定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发挥流域在防洪、水资源利用、供水、灌溉等作用的发挥。
(7)提出规划的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
(8)总结目前清江河流域环境管理工作,提出环境管理工作建议及要求。
(9)提出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网络下载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表,填完可发送至前述的电子邮箱或寄至规划或规划环评编制机关。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区域环境状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看法。
2、对本规划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
4、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环评单位或规划编制组织机构。
九、时间要求
在广元市清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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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清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