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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普安中学校等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示

日期: 2026-03-10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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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委托水土保持编制单位德阳禹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剑阁县普安中学校等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于202532日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剑阁县普安中学校等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普安中学校等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剑阁县普安中学校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48号(普安中学校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27′45.39″,北纬32°2′15.19″;剑阁县剑门关镇龙剑街182号(剑门中学校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33′43.73″,北纬32°12′10.57″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剑阁县普安中学校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其中剑阁县普安中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净用地总面积0.18hm2,总建筑面积694.60m2基底面积144.56m2容积率0.39,建筑密度8.03%绿地率11.11%建筑主要为15F教师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组成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净用地总面积0.12hm2,总建筑面积977.73m2基底面积257.74m2容积率0.81,建筑密度21.48%建筑主要为14F教师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组成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8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470.17万元,资金来源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1万元、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四川省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奖补资金及其他资金477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39日至2026323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18283907617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839-6600278

附件:
水保审查意见:剑阁县普安中学校等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pdf
剑阁县普安中学校等2所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文本.pdf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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