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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日期: 2025-12-12 来源: 市水利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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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单位委托水土保持编制单位广元城发零八壹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于2025年11月13日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项目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50′40.872″,北纬32°25′39.362″),止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50′51.329″,北纬32°26′18.4006″)。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范围北至广旺铁路,南至苴国路(共分 A、B 两段),道路全场938米,宽约30米。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3.49hm2,永久占地 3.49hm2,无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

本项目土石方总计开挖 0.93万m3,填方0.53万m3,借方0.53万m3(均为就地外购砂石),弃方 0.93万m3,(弃方已全部运至“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元山弃土场”进行回填消纳,项目建设单位和余方接纳处置单位已签订土石方消纳合同)。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38205140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广元市水利局)联系人:李老师,监督电话:0839-3263745。


附件:1.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附件1.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2.广元市电子路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pdf
主办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9-3268081 网站邮箱:gycshuiwuju@guang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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